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经营的92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糕点128批次,9批次不合格;酒类179批次,5批次不合格,其中包括,标称四川省古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堰”牌红高粱酒,标称甘肃白银万成农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康盛源”牌鹿血酒等。
乳制品160批次、食用农产品444批次,全部合格。
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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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酸价: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指标。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食用油中的油脂在空气中会被氧气氧化,产生油脂酸败。油脂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等作用,会导致酸价升高超过卫生标准,严重时会有哈喇味。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2、酒精度: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比化为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合格会影响白酒的品质。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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