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小家电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抽检所涉及的19种不合格产品有16种产地为广东省,其中两种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或委托方取得联系。
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欧兰普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Airpple”牌100-240V50/60Hz30W规格,CF-2800型号超声波加湿器,标称广东揭阳试验区长荣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艺卓”牌3071电吹风;标称广东周村星海电器厂生产的“齐富星”多功能电热锅等商品存在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12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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