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工商局在其官网通报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其中,家用电器类合格率为55%。
据通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5月份,依法对该省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销售的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装饰建材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其中,家用电器类抽检20组样品,不合格9组,包括电炖盅、电风扇、灯具等,不合格项目涉及螺钉和链接、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能效等级、标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谐波电流等。如,标称商标为“GL/格朗”的1组微电脑隔水炖盅样品被检出螺钉和链接项目不符合;标称商标为“金正”的1组台扇样品被检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能效等级项目不符合;标称商标为“雅格”的1组LED触控台灯样品被检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符合;标称商标为“康铭”的1组LED护眼学习台灯样品被检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符合;标称商标为“雷士”的2组LED吸顶灯样品被检出谐波电流。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2016年5月份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情况汇总表(家用电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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