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淄博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10期(总第23期)》显示,1批次酱油样品不合格。
据公告,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份对全市范围内的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罐头、蔬菜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等18大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其中调味品44批、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炒货及坚果制品5批、肉制品14批、蛋制品1批、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豆制品4批、蜂产品1批、粮食加工品41批、罐头2批、蔬菜制品3批、酒类18批、饮料44批、乳制品2批、食糖3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水果制品3批,共计191批次。经检验190批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中王”黄豆酱油(800mL/瓶2016-07-18),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氨基酸态氮、铅(Pb)、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铵盐/氨基酸态氮,其中氨基酸态氮项目检验不合格。
据了解,酱油发酵时蛋白质原料经微生物的作用分解为氨基酸,所以“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酵水平的高低。一瓶酱油鲜不鲜,在根本上也取决于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当然氨基酸态氮含量也不是越高越好。添加了味精和核苷酸类增鲜剂的酱油产品,因味精属于氨基酸,所以这种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也特别高,消费者在选择时要注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