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抽检蔬菜及其制品154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占比0.65%。
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酱腌菜及干制食用菌、酱腌菜、蔬菜干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酱腌菜卫生标准》(GB2714)等标准规定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苯甲酸、山梨酸等食品添加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等16个。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兴安盟拾野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菇总汞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本次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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