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木制家具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山东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木家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木家具产品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5个大项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甲醛释放量。
2016年木制家具产品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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