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江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3期、总第48期)》,公告涉及不符合规定药品170批、假冒药品9批。
不符合规定药品主要是性状、水分、含量测定、装量差异、牛皮源成分、重量差异等项目不合格。其中,牛皮源成分项目不合格的有14批,包括标示河北东汝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阿胶(标示批号为20141201、20141201)和1批次龟甲胶(标示批号为20140501);标示河南百年一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龟甲胶(标示批号为140503、140505)和4批次鹿角胶(标示批号为140103、130443、140104、140109);标示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阿胶(标示批号为131120、140405);标示湖北华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鹿角胶(标示批号为121002);标示湖南东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龟甲胶(标示批号为20120203);标示山东一笑堂阿胶集团百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龟甲胶(标示批号为141202)。
据食药监部门介绍,牛皮源成分是牛皮的主要成分。牛皮源成分检测是判定药品中是否含有牛皮的重要依据。牛皮源成分不符合规定主要存在于用动物皮、骨、甲、角为原料的胶剂药品中,例如:阿胶中检出牛皮源成分,说明阿胶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用牛皮部分或全部替代驴皮的现象,涉嫌掺杂掺假,会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对本期公告涉及的不符合规定药品、假冒药品,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附件1:2016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016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假冒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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