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建省质监局于2016年第二季度对本省企业生产的80种工业产品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145家生产企业249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20%。
其中,水泥、铝合金建筑型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管件、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消防水枪、木制家具、眼镜架、太阳镜、道路灯具、电动自行车、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等47种产品合格率为100%。部分工业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自镇流LED灯、燃气灶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投光灯具、拉链、旅行箱包等6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00%。
从不合格名单中发现,泉州市顺兴发电子箱包有限公司的1批次爱尼森多彩青春(拉杆箱)被检出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惠安惠诚手袋有限公司的1批次卡波地PC拉杆箱被检出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五金配件耐腐蚀性项目不合格;泉州市达隆箱包有限责任公司的1批次DARENSS万向轮拉杆箱被检出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骏洋(福建)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SWISSWIN万向轮拉杆被检出拉链平拉强力、五金配件耐腐蚀性项目不合格。
福建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辖区质监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xlsx
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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