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开展2016年度专利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执法证年检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年检结果的基础上建立本地区专利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年检工作面向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的所有执法人员,检查内容包括持证人员的专利行政执法证件是否到期、所在单位名称或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变更、执法区域是否变化、是否有违反执法纪律的现象等。根据《专利行政执法证件与执法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级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单位专利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检,并将自检结果逐级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不适合在执法岗位的、多年来未从事执法办案工作的、执法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认真排查,严格审核;对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持证执法的,应及时调离执法岗位并收回原执法证件报请注销;对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收回原执法证件并报请注销。
据悉,根据今年9月印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件与执法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专利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性别、照片、工作单位、职务、执法地域、发证机关、证号、发证时间、核验记录等,有效期限为6年。按照要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专利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专利行政执法证件,并在证件载明的执法区域内和有效期限内使用专利行政执法证件。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将以此次年检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建立专利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知识产权报记者孙迪通讯员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