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发放贷款后15个工作日内须向基金管理人备案,逾期未备案的贷款项目不予进行风险补偿。(10月10日《珠江晚报》)
毫无疑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业创新的生力军。然而,一直以来,由于深受资金制约,致使这类企业的研究成果“待字闺中”,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这一节骨眼上,政府部门出台《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问题,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燃眉之急,这样的“金融孵化”堪称雪中送炭,令人憧憬。
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解决的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在现实中,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难,风险成本比较高,尽管政府推广力度很大,但出于风险考虑,一些银行对助力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积极性。
就此而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不仅丰富了融资质押模式,也为受困企业提供了优质的金融孵化。在企业而言,对于真正有市场和社会价值的专利,政府应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落地转化资金扶持,为缓解“融资难”提供了保障,为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变现商业价值、产业价值,成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生态。在银行方面,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之后,意味着政府要为企业做背书,若企业出现问题,政府通过提供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银行的风险,特别是根据相关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行70%的贴息贷款,企业只需出30%的利息即可,这为银行大胆实施“金融孵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这种创新模式值得尝试,但同时,由此衍生而来的质押融资风险同样值得重视。这就需要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评价体系,探索成立带有第三方公益性质的知识产权评价机构,给专利以相对合理的价值评估,降低金融部门融资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与此同时,还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比如,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再比如,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等等。进而,引导企业用“活”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进一步推广开来,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