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9月14日,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7期)获悉,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大类食品共62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4批次,合格样品607批次。
抽查样品中,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城北大道北侧3号企业徐州金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陈醋,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标准为不得检出,实际检测为0.11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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