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4日,应全国律协邀请,以会长河昌佑为团长的韩国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11人来华访问。期间,韩国律师协会代表团将先后拜会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律师协会等。
9月1日下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韩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中韩律师协会第十九届定例交流会暨中韩知识产权法律和实务研讨会”在京举行。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河昌佑出席上述活动并致辞,全国律协秘书长何勇主持交流会。
张学兵表示,中韩两国律师在交流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一直被两国司法界传为佳话。早在中韩两国建交之前的1990年,中韩两国律师协会就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1996年10月,以时任韩国律师协会会长金璿为团长的韩国律师代表团一行6人对我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访问期间全国律协与韩国律协正式签署了双边交流协议。近年来,中韩两国律师协会通过双边互访、举办法律研讨会等形式,极大地促进了两国律师界的相互了解与信任,在相互借鉴的同时也增进了中韩律师之间的友谊。
河昌佑会长用中文发表了书面致辞,河昌佑表示,中韩两国建交24年来,中国已成为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韩国则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2015年,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将使两国的经济合作更上一层楼。中韩律师协会之间已有26年的交流合作历史,通过定期举办中韩律师交流研讨会,共同谋求提高亚洲国家法治建设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为两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研讨会上,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谢冠斌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实务现状,韩国专利律师协会信息委员会副主任崔静婉介绍了韩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并以“产业器械的外观设计保护”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马国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翔,外事委员会委员全华善、杜宝成、姜山赫、田凤常,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刘晓飞、孙彦、朱金虎、任丽颖,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委员会副主任孙茂成,北京律协专利法委员会副主任程义贵,北京律协商标法委员会秘书长商家泉,北京律协外事委员会委员姜金姬及部分律师代表,韩国律师协会代表团10余名律师参加了交流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