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市工商局近日编制出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十三五”规划》,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和服务品牌培育的目标、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驰(著、知)名商标梯次培育和发展机制,驰名商标达到50件以上、著名商标达到800件以上,年均培育知名商标80件以上,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
驰名商标数量达到50件以上
《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商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参与市场竞争以及扩大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促使商标品牌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增强“石家庄制造”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提供强劲支撑,推动我市由商标大市向商标强市的转变。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全市有效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总量突破8万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驰(著、知)名商标梯次培育和发展机制,驰名商标达到50件以上、著名商标达到800件以上,年均培育知名商标80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与全市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占对外贸易的份额大幅提升。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
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标品牌。把商标品牌战略与全市产业政策调整有效衔接,以打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引导帮助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对具备潜力的商标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创立商标品牌,提升商标运用、保护能力。
努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品牌。大力推动生产性、生活性、新兴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现代服务业商标的比重。积极引导物流中心、大型批发市场、商业连锁企业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着力推动服务业商标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围绕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游、民俗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山水特色游,特别是围绕我市旅游景区,精心打造特色旅游商标品牌,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商标的内涵和品位。
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
涉农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作用更加突出。结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农产品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对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鼓励采取农超对接、直营直售等方式,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增加农产品商标品牌附加值,提高全市农业产业的品牌影响力。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培育扶持力度,使涉农商标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地理标志商标数量达到10件。
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行“公司(合作社)+商标+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商标对农村经济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实现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挖掘传统农副土特产品发展潜力,突出本地特色,指导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运用商标品牌集聚和外溢效应,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对接京津发展产业集群品牌
努力推进区域性商标品牌建设。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全面对接京津、借势京津、服务京津,差异发展,优化我市产业整体布局和产业链条,打造京津冀商标协同发展新优势。在资源优势明显的县(市、区)、优势比较突出的产业、技术领先的商品和服务中培育商标品牌。支持水果、蔬菜、特色农产品等产业聚集区的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注册产业集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发展产业集群品牌。
到2020年,在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产业中分别形成若干个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群,推动我市优势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形成以驰(著、知)名商标企业为中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市场延伸
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将我市产业优势和国际需求相结合,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的出口比例。鼓励具有自主商标品牌的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市场延伸。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加大小微企业品牌培育力度。对小微企业实施更具针对性的商标品牌战略培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品牌支撑。将品牌培育重点与小微企业的发展趋势相结合,大力支持科技型、电子商务、绿色农业、新型环保、知识产权服务、商务服务、会展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注册商标,培育自主品牌。对上述行业的小微企业申报知名商标,在商标注册时限、经济指标等方面适度放宽条件和标准,促进小微企业尽快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