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济宁市发改委获悉,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同意济宁市成为首批山东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单位)。据悉,山东省共确定济南市、济宁市、莱芜市、聊城市等四市为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示范城市,将开展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为重点的综合性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按照目标要求,济宁将力争创新性完成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等示范创建任务,确保通过省级评估,促进全市整体信用水平大步提升,为全市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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