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员有时有些固执。这意味着审查有时会陷入僵局。传统而言,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正式展开冗长且昂贵的上诉程序。
2016年7月1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启动了一个新的试点项目——审查后试点项目(P3)。
简而言之,P3项目让美国专利申请人有机会与审查员三人小组讨论申请驳回事宜。申请人与审查员公开讨论在上诉前项目(Pre-AppealProgram)中没有出现。也许更重要的是,在P3项目下,申请人会收到三人小组的实质反馈。
为了申请P3项目,专利申请必须收到最终驳回审查意见。P3项目申请必须:
在最终驳回审查意见邮寄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
提交不少于5页的论据,可选择性地提出非拓宽性权利要求修改;
申明申请人希望在USPTO联系他后10日内参与会谈。
申请P3项目无需缴纳费用。
P3项目的结果是一份裁决通知书,最终结果为:(a)维持原审查员的观点;(b)申请应被核准;或(c)在双方提交另外的反馈和说明后重新审查。
这个项目的运行时间是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1月12日(6个月)或收到1600份符合要求的请求后截止,以先满足规定的为准。另外,USPTO的每个技术中心最多能接受200份申请,这意味着技术中心可能在P3项目终止前关闭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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