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之战”,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世界大战。从年初至今,一场场与专利侵权相关的大混战不断爆发,几无停火的迹象。其中尤以日亚化和科锐这些“好战分子”触发连场激斗,引人注目。
专利战往往也是一场持久战,不是进行无了期的周旋,就是达成协议和解了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下面,小编先带大家回顾一下,过去这大半年来全球范围所涉及到的诸多专利争端,以及顺道了解一下部分国内LED企业的专利现状。
337-TA-947调查案初步裁定科锐获支持
2016年8月2日,科锐宣布该公司已经收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关337-TA-947(部分LED产品及其同类组件)调查案的初步裁定通知,此次裁定支持科锐对费特电气公司和其亚洲供应商东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侵犯专利和发布虚假广告的控诉。ITC法官的判决结果显示,因侵犯了美国专利号8596819(LED照明产品效率)、美国专利号8628214(LED照明产品效率)、美国专利号7976187(全方位LED照明产品)、美国专利号8766298(LED元器件结构),费特和东贝被裁定违反关税法第337节。另外,费特和东贝在未能达到能源之星标准/或要求的部分产品上粘贴能源之星标签,这一发布虚假和误导性广告的行为被裁定违法。目前预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6年11月29日对该项调查案作出最终裁决。
道康宁复审保住LED光学封装硅胶专利
2016年8月,道康宁宣布欧洲专利局表示专利字号第EP-1556443号将维持有效。这项专利是道康宁手中智财产品线,高折射(RI)苯基硅光学封装胶技术。据称,这种封装胶能够提供更佳的光输出表现,提升可靠度并兼具其他高亮度LED照明所需的优势。欧洲专利局的决定对道康宁智财布局地位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专利的完整度具有战略重要性,道康宁具备在全球各地的LED生产基地,如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欧洲专利局于2013年3月27日发布的专利号EP-1556443号是道康宁旗下相当重要的智慧财产权。在发布不久之后,欧洲专利局就收到两个单位提出的反对意见,要求取消该专利。然而,经过欧洲专利局的复审,再加上一些微幅修正,欧洲专利局于2016年6月21日正式提出道康宁的这项专利将会继续维持效力。
珈伟股份LED产品遭美企诉讼未公告
2016年7月11日,美国照明科学集团以珈伟股份一款LED筒灯侵犯其专利为由,将珈伟股份及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上诉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侵权产品继续进口至美国境内,以及禁止已进口产品继续销售。及后,珈伟股份方面证实了这一消息,针对没有对这项诉讼公告一事,该公司表示,对方所称的专利侵犯依据并不充分,且“诉讼所牵涉的产品金额不大,达不到披露标准,公司判断不会有重大影响。”此前在2013年6月15日,珈伟股份曾公告称,收到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送达的文书。原告SimonNicholasRichmond称,珈伟股份及子公司的多项产品,侵犯了其一项或多项专利。珈伟股份表示,2013年的诉讼于2016年有了一审判决,对方被判专利无效,但在坚持上诉。这次的情况和2013年有些类似。虽然对方所称的专利侵犯依据并不充分,但万一抗辩依据未获法庭支持,公司会寻求和解,改变产品的工艺方法或者研发类似新产品等来应对。
日亚化与广濑公司就LED专利诉讼和解
2016年7月6日,日亚化与从事电器机械器具批发之广濑无线电机株式会社,就属于东京地方法院的假处分声请事件,双方已达成诉讼上之和解。日亚向法院提出此假处分之声请,请求禁止广濑公司侵害日亚拥有之日本第5177317号及发明专利第5610056号发明专利权(均系关于使用YAG萤光体之白光LED的专利权,以下合称“YAG专利”)。广濑公司承认其在不知有侵害日亚之YAG专利之情况下,所进口、贩卖之台湾亚钿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之LED灯泡,有部分系使用台湾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白光LED,且承认该白光LED落入前述YAG专利之权利范围。在双方约定广濑公司支付和解金并停止上述LED灯泡之销售后,本件假处分已达成诉讼上和解,迅速而友好地终结争议。
首尔Viosys赢得UVLED专利侵权诉讼
2016年6月30日,UVLED解决方案提供商首尔伟傲世表示,在对美国SalonSupplyStore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胜诉。美国Salon公司侵犯的专利涉及UVLED制造工艺及应用领域,包括产生紫外线的EPI技术、FAB技术、组件的封装技术及固化技术。美国UV胶水固化设备制造商Salon公司与首尔伟傲世达成协议,将赔偿由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及今后在销售UV胶水固化设备上支付全部专利使用费,并且不再销售有问题的专利侵权产品。
日亚化对英国B&Q提起LED专利诉讼
2016年6月16日,日亚化发表声明表示,该公司已经在英国伦敦高等法院专利法庭控告一间英国公司侵犯了日亚化的LED专利。这家被告的公司是英国的DIY通路商B&QPLC。据指,其销售的LED产品中,侵犯了三项日亚化在YAG荧光粉方面的LED专利。违反的专利号码是欧洲专利号:EuropeanPatentsNos.0936682,2197053,and2276080(YAG-basedphosphorpatents)。这些被日亚化认定侵权的LED产品多达20项,其中包括240瓦的LED灯(型号是YF-10-44),日亚化强调为了维护权益而提告,并将在全球任何市场,透过法律维护主张该公司的权益。
法院判立花公司等侵害日亚化专利权
2016年6月15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立花公司及E&E公司侵害日亚化学专利权之判决。日亚化学对立花公司及E&E公司输入/贩售台湾LED厂商亿光公司制造的蓝光LED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该判决认定立花公司及E&E公司所贩售亿光公司制蓝光LED(产品型号:1254系列,下称亿光公司制LED)侵害日亚化学第3972943号专利,并命立花公司及E&E公司应赔偿损害。至于亿光公司制LED之贩卖行为是否侵害日亚化学第3786114号专利部分,法院则认为证据尚无法证明。日亚化学将对此声明不服提出上诉,争取上诉审法院认定系争产品侵害此专利。日亚化学持续寻求专利及其他智慧财产权之保护,并在适当且必要时,在全球对侵权者采取行动。
日亚化在美控告三家LED照明零售商
2016年6月13日,日亚化学在美国一天内起诉了三家公司。这三家被告的厂商包括美国LED照明经销商FeitElectric(先前已经被日亚化控告过)、美国LED照明及其他商品的零售商Lowes公司以及其产品销货中心LGSourcing(LGS)以及LED照明经销商MaryElleFashions,Inc,商业名称为MeridianElectric(Meridian)。日亚化表示,该公司对上述厂商的指控,皆为侵犯其美国专利号第8,530,250号。日亚化学表示,费特的“BPOM60/830/LED灯”,劳氏的“UtilitechPro24-条形灯”;Meridian的“装饰褶帘LED小夜灯和LED26W等效节能灯”均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要求法院核发禁制令(禁售)及分销Feit的相关产品。至于针对Lowe’s方面,日亚化则要求美国法院核发禁制令(禁售)及分销侵犯专利的相关产品,如“Lowe’s24寸UtilitechProStrip管灯”。对于Meridian则要求法院核发禁制令(禁售)及分销Meridian侵犯专利的相关产品,例如Meridian的珠饰灯罩LED夜灯和26WLED随插即用CFL换装灯。此外,该公司正在对三家经销商过去的侵权行为寻求损害赔偿。
科锐控告FeitElectric侵犯LED专利
2016年5月12日,科锐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中区联邦地院控告FeitElectric公司侵犯其LED相关专利技术,主要侵权的专利是与LED灯泡相关。先前在2015年7月,这间位于美国加州的FeitElectric公司也在这间法院控告Cree侵犯他们的专利权。这次案子中牵涉到Cree的两个主要专利,其中一个是LED灯泡美国专利号码是No.8,998,444,标题是“SolidStateLightingDevicesIncludingLightMixtures”,技术是在LED照明产品中的颜色混合技术,以及U.S.PatentNo.9,052,067这项目专利,标题是“LEDLampwithHighColorRenderingIndex”,聚焦在高演色性的LED灯具技术,同样是颜色的混合,以及改善LED光的技术。
希尔德申请三菱LED红粉专利无效被驳
2016年4月21日,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和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宣布,关于中国烟台希尔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日针对MCC和NIMS所共有的3件广泛用于LED的红色荧火粉的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第ZL200480040967.7号,第ZL200710199440.4号和第ZL201110066517.7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已于2016年4月7日收到了审查决定书,该委员会全面驳回了希尔德公司的主张,维持了该专利的有效性。该专利是广泛覆盖了通称为CASN、SCASN或者1113荧光体的氮化物类的红色荧光体及使用它的LED、照明器具和LCD背光灯等的基本专利。
Enplas侵犯首尔半导体专利赔2640万
2016年3月24日,加州联邦法官做出判决,宣布日本厂商Enplas为故意侵犯首尔半导体LED背光的专利。法官亦同意首尔半导体的专利为有效并拒绝Enplas主张的专利无效声明,同时也判决首尔半导体,将可因此得到美金407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640万元)的损失赔偿金。据悉,本次涉及专利分别为6,473,554(专利554)“小体积照明装置”以及6,007,209(专利209)“用来提供背光之光源”。专利号209与笔记型电脑LED背光应用有关。
日亚化告Vizio液晶电视品牌专利侵权
2016年3月21日,日本的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向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控告美国液晶电视品牌Vizio侵害其美国专利US8,530,250,并于3月24日,向美国中加州地方法院起诉控告Vizio侵犯日亚化学四件专利,包含“US7,855,092”、“US7,901,,959”、“US7,915,631”、“US8,309,375”号利,请求法院核发永久禁制令,并判给损害赔偿。根据美国法律媒体的资料,Vizio的液晶电视产品,有使用到台湾厂商的LED背光模组,当中使用到的LED晶片产品,被日亚化认定为侵权产品,因此控告液晶电视厂。
Viosys向美国法院提UV专利侵权诉讼
2016年3月18日,世界顶级UVLED解决方案提供商首尔Viosys向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起诉美国UV应用产品制造商SalonSupplyStore(简称Salon)侵犯其UVLED相关专利。Salon侵犯的相关专利涉及UVLED制造工艺及应用领域,包括产生紫外线的EPI技术、FAB技术,组件的封装技术以及固化技术。美国Salon公司通过亚马逊、eBay等大型网购平台出售相关侵权产品,并获得巨大利润。
日亚化告亿光中国请求永久禁制令及赔偿
3016年3月4日,日亚化在中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控告亿光电子中国子公司——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亿光的授权经销商—北京都城亿光电子器件销售中心,请求永久禁制令及损害赔偿。日亚于此诉讼中系基于两件YAG相关专利:中国发明专利号97196762.8(“762号专利”)及中国发明专利号200610095837.4(“837号专利”),主张被告在中国销售的LED产品侵权,包括产品型号334-15/T1C1-4VXC-L(ES)和67-21UMC/S3031/TR8/LT侵害762号专利与837号专利,而产品型号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则侵害762号专利。亿光对回应表示中国762号专利与837号专利为日亚化学白光LED专利家族之一,但坚信该二中国专利无效,并将协助经销商提出反击。
锐高对AOC就专利侵权诉讼终达成协议
2016年2月,锐高Jennersdorf有限公司与LED显示器制造商AOCInternational(Europe)B.V及其德国子公司AOCInternational(Europe)GmbH已经就专利侵权诉讼达成协议。此前前者对后者提出硅酸盐基白光LED技术专利侵权诉讼。锐高Jennersdorf有限公司与日本的丰田合成株式会社、德国的LeuchtstoffwerkBreitungenGmbH和LitecGbR共同组成拥有以蓝光LED和黄色硅酸盐荧光粉生成白光的技术的基础专利的B.O.S.E.联盟。经过B.O.S.E.联盟的授权,锐高Jennersdorf有限公司近期对AOCInternational(Europe)B.V.以及AOCInternational(Europe)GmbH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认为其侵犯了B.O.S.E.联盟的EP1352431B1专利。B.O.S.E.联盟目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与超过40个LED制造商缔结了关于使用硅酸盐基LED专利的器件许可协议。
亿光再赢日亚化获重要专利胜诉判决
2016年1月28日,LED台厂亿光针对2012年亿光对日本大厂日亚化拥有之白光LED美国专利号US5,998,925与US7,531,960,在美国密西根东区地方法院提起这两项专利无效及亿光并未侵权之主张。该两项专利分别是YAG荧光粉用于LED,以及荧光粉浓度的相关专利。亿光指出,已经在2016年1月19日收到美国密西根东区地方法院法官的最新判决,该法院已经驳回日亚化要求重新审判的请求,继陪审团于2015年4月22日之决定后,再次确认日亚化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
日亚化在美赢得专利诉讼亿光被判侵权
2016年1月25日,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判定亿光电子及其美国子公司EverlightAmericas,Inc.侵害日亚的三件专利权--US8,530,250号美国专利、US7,432,589号美国专利、US7,462,870号美国专利。2013年9月,日亚化学向美国东德州地方法院起诉控告亿光,以及其美国子公司侵犯日亚化学三件专利,日亚化学又于同年11月追加起诉。2016年月25日美国东德州地方法院判决确认亿光公司侵害日亚化学所拥有的三件专利,同时也否决亿光等公司对该三件专利所提出的专利无效抗辩。日亚也乘胜追击,于2016年2月16日针对禁制令部分提出上诉。
宏齐反告科锐专利侵权终达成和解协议
2016年1月26日,LED台厂宏齐科技在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控告美国LED大厂科锐侵害其一项专利,该项白光LED相关的专利号为US6,841,934。科锐曾于2014年9月15日对台厂宏齐发动专利诉讼,宏齐立即展开反击,于2014年12月5日在美控告科锐及旗下子公司侵犯专利权,并于2015年7月在法律攻防场合上,成功使科锐旗下相关之中国专利无效。5月3日,LED封装厂宏齐公告与美国大厂科锐已达成专利和解协议,双方撤销所有专利诉讼。根据宏齐发布的重大讯息,此协议包含双方所有专利诉讼均撤销,且宏齐支付专利使用费以取得非专属授权,专利使用费包含一次性费用及每年权利金;和解协议内容保密。
晶元光电告光鋐科技侵害4项发明专利
2016年1月8日,晶元光电正式向台湾智慧财产法院提出诉讼,控告光鋐科技侵害晶元光电所拥有等4项发明专利。此次光鋐侵权的LED产品型号为“BN-D4242J-A3”、“BN-D4242E-A3”等红外线LED芯片,共侵害晶电所拥有包括台湾发明第141155号、第170789号、第202662号及第I283031号等4项发明专利。
多年以来,飞利浦、欧司朗、科锐、日亚化等全球排名靠前的LED芯片厂商,通过交叉专利授权的方式保护各自的技术优势。中国LED厂商技术与之差距明显,不但高要求的芯片仍需进口,高利润的上游部分被发达国家厂家所垄断,在产品“走出去”的过程中,还不乏因专利侵权问题而尝到被提起诉讼的滋味。随着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国内LED厂商也逐渐意识到,企业要走向世界舞台,产品要销向世界各地,最终都绕不开“专利”这一壁垒。
近年来,LED行业的海内外兼并购风潮席卷而来,上个月,包括木林森在内的中国财团以4亿欧元宣布收购了欧司朗Lamps业务,此前,金沙江创投更是曾拟33亿美元收购飞利浦旗下Lumileds。
我们可以看到,同为收购世界顶级照明企业的业务,两个标的的年营收也均接近,但两者出价却相去甚远,缘故其实显而易见。事实上,欧司朗这次仅授权使用而并未出售专利,包括后来飞乐音响收购的Havells喜万年也是照明下游厂商,获得的也仅为渠道,并没有技术专利,而金沙江创投的交易则涵盖了飞利浦公司600余项有关LED生产与汽车照明的专利。也正因为专利的问题,这宗备受瞩目的重磅交易,最终因美国监管机构CFIUS审批不通过而告吹。
种种的迹象显示,中国照明产业意欲通过海外并购获取技术专利的捷径,并不如想象中的好走,因此,也许我们与其寄望弯路可走,不如进行技术上的升级,才能真正让中国照明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