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发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11批(台)产品因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被曝光。
沈阳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应当保存该医疗器械产品和购进发票,供及时维权所用;如果使用了该医疗器械并造成损害的事实及后果,还要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就医的病历、发票、伤残报告等,最好还有使用与造成损害的鉴定报告。
同时,维权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
一个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如果购买了不合格医疗器械没有使用,或使用了没有造成危害,可以直接找商家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得到赔偿,在这过程中,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
一个是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如果购买并使用该医疗器械,且造成了伤害,建议选择诉讼途径,以损害赔偿来维权更有力度。
市民还可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让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以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的秩序。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2家企业3批产品不合格
长春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连接座不符合标准规定;
鹰潭荣嘉集团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滴斗与滴管不符合标准规定。
中医诊疗电气设备8家企业8台产品不合格
黄石市雄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多功能康复器、湖北健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熏蒸康复牵引器,外壳和防护罩不符合标准规定;
汕头市医用设备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针仪,苏州市华伦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台电子针疗仪,控制器的操作部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常州市红星医疗仪器厂生产的1台手穴诊断穴位器治疗仪,指示灯和按钮、控制器的操作部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扬州康岭医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针仪,输入功率、控制器的操作部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海南泰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旋磁式糖尿病治疗仪,指示灯和按钮、网电源连接器和设备电源输入插口等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外,还有1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16批(台)因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