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条新闻火遍了微信朋友圈。一位四川小伙子驾驶一辆“路虎揽胜极光SUV越野车”行驶在成雅高速时,因没有悬挂车牌被交警拦了下来。一查发现,这辆车是车主花了一万多元用陆风X7改装而成的。结果,小伙子除了未安装机动车号牌之外,还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和技术参数,受到了扣12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网友们分析称,十多万元的陆风X7和价值五六十万元的“路虎”因长相相似,仅花一万多元就能让陆风变身为路虎,难免让人心动。而事实上,围绕陆风X7和路虎揽胜极光之间到底谁“抄袭”谁的“老梗”也一直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日前,针对陆风和路虎之间的“抄袭”官司有了最新进展,国家专利局宣告,陆风X7和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双双无效。
到底是合理借鉴还是抄袭?双方专利权无效意味着什么?一系列法律问题,让陆风和路虎之间,持续了十年的官司更加扑朔迷离。
◎文/图记者曾而礼
陆风刚问世便引发争议
相信很多车迷都对2014年的广州车展记忆犹新。
不少人将那次车展称为一次“奇观”,大量“路虎揽胜极光”出现在了国产车的展台上。这款和路虎揽胜极光外观相似的国产车就是江铃集团的陆风X7,价格区间仅仅为13万至15万元。
陆风X7在当时之所以造成轰动,不仅仅是因为其外观和路虎难分雌雄,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陆风”这个品牌带来的效应。
据了解,“陆风”是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和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强强联合,而打造出来的国内知名乘用车品牌。
根据陆风官网的新闻显示,2005年5月27日,首批出口欧洲的200辆陆风汽车正式从南昌发运,并通过上海的海通码头运往荷兰,第一批汽车先销往比利时和荷兰。这也是中国自主汽车品牌第一次批量出口欧洲。“陆风”实现了中国汽车出口准入门槛最高级别的突破。2009年1月,陆风汽车成为国内首家完成欧标认证的汽车生产厂家,陆风SUV产品从此可以在整个欧州市场销售。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陆风和百年汽车品牌“捷豹路虎”开始了第一次交锋。
“当时刚进入欧洲市场,在商标权的问题上,双方就打了一次官司。”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余泊铭一直在关注这两家厂商品牌之间的恩怨纠葛。
据了解,陆风的英文商标为“LANDWIND”,路虎的英文商标为“LANDROVER”。2006年7月,欧盟发布陆风的“LANDWIND”商标注册公告,就在陆风翘首期盼注册通过时,路虎公司于2006年10月以商标近似为由,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了对“LANDWIND”商标注册异议。经过长达5年的官司,2011年6月,欧盟作出裁定,核准“LANDWIND”商标在欧盟获注册保护。2011年11月,陆风“LANDWIND”商标终于正式获得欧盟注册证书。
“虽然事后双方并没有就此发表任何官方评论和消息,但是可以看出,SUV型汽车的竞争上,双方从一开始就有了明争暗斗。”余泊铭表示,在2014年的广州车展上,陆风X7也引发了一阵热议,同时也让人们联想起了两个品牌之间的纠葛。
恩怨再次延续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路虎揽胜极光于2011年初在国内首次亮相,并于2012年8月29日在国内获得外观专利权,而陆风X7也于2014年在国内获得了外观专利权。
“一款是十多万元的国产车,一款是五六十万元的进口车,有着几乎一样的外形。”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东平称,随着陆风X7的发售,市场上确实出现了一些陆风X7改装成路虎的事件。
记者在淘宝等网站发现,将陆风改装成路虎的网店并不鲜见。在一些汽配城记者也发现,不少商家都提供改装业务,仅仅花费一万元左右,就可以把陆风X7改装成路虎揽胜极光。
“这自然引发路虎公司的关切,于是围绕着陆风X7,双方再次打了一场官司。”据余泊铭透露,在江铃提交的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不久,2014年7月25日和2015年8月3日,路虎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两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其认为江铃陆风X7等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余泊铭解释说,也就是路虎公司认为其申请专利在前,而陆风的类似设计专利在后。
2015年2月16日,江铃针对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其依据的法律条文和路虎一致。
“由于国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出来,形式条件符合了,就给授权。如果有异议,再由当事人提出来,再进行审查。”余泊铭表示,这也就是为何双方都能获得授权,但又能诉求对方专利无效的原因。
这场官司也被很多人认为是两家公司继欧盟商标事件之后,借陆风X7将相互的恩怨再次延续。
双方都被取消专利权
2016年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合并审理后,宣告江铃陆风X7的外观专利权无效。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样也宣告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专利权无效。
双方的外观专利权均无效,结果出来后,网上讨论热烈,说法不一,但专家们对其中法律问题的观点却几乎一致。
“首先来看路虎揽胜极光,其专利权无效理由是其五门版车型和三门版车型造型形似,和陆风X7发生纠纷的是五门版车型,所以其外观专利权丧失了新颖性。”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易虹解释说,专利权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易虹表示,一般来说,提出外观专利权并符合新颖性必须在公布的六个月内申请才符合标准。而揽胜极光的专利号为ZL201130436459.3,路虎公司于国内在2011年年初公布揽胜极光后,应该要在2011年6月之前申请,但路虎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才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12年8月29日获得授权。“所以其三门版车和五门版车虽然属于同一款车型,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新颖性的规定,确实不符合标准。”
易虹表示,同时陆风X7与路虎揽胜极光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了陆风X7的外观专利权。“这一点并无任何疑问,并不是因为地方保护才取消路虎的专利,反倒从对陆风的判决可以看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专利权的谨慎态度。”
针对这起官司,记者分别致电了路虎公司江西销售方以及江铃集团,双方都表示此事不便讨论。但江铃集团透露,专利权被暂时取消,但是仍保留申诉的机会,目前陆风X7的销售并未受到影响。
抄袭还是借鉴法律难以认定
官司虽然告一段落,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仍被网友们提及。
余泊铭认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难点在于,两辆外形相似的车子,是抄袭还是合理借鉴,亦或是各自独立研发,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很难有量化标准。他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进行具体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2003年,本田起诉双环旗下S-RV抄袭CR-V的外观专利权,历经十余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本田的诉讼请求。本田还被冠以不正当竞争之名,赔偿双环1600万元。
如不考虑自主研发的情况,那么到底应该如何鉴定抄袭和合理借鉴的区别?
专家们认为,既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那么就应该严把审批的关卡。其实国内的专利审批并不严谨,这种情况不单出现在汽车行业。受客观条件以及专业知识的限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都会出现不应授权但最终授权的情况,为了事后纠正这种不适当授权的情况,我国设置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余泊铭表示:“正是因为审核时审批较为宽松,所以有些山寨产品能够轻易获得专利权。因此我认为在专利权入录申请的时候,应该加强比对类似产品的专利权,把控好专利权的发放,在审批时可以将很多‘山寨’产品拒之门外。”
业界资深人士、北京全媒体专家谢卫列也告诉记者,知识产权容易发生纠纷的原因,除去审批层面的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达不到一种共识也是根本原因。
“很多企业和消费者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使得很多知识产权得到不有效保护,企业的研发变得没有意义。”余泊铭也认为,一旦企业不再研发,将进入“山寨”的恶性循环。他认为,只有民众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双重提高,才能使得知识产权得到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