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很多企业应该都很熟悉生产力和创新信用(PIC)机制,因为该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保护其知识产权和增强其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提供了丰厚的税收优惠。
根据目前的PIC机制:在新家坡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1至2018课税年度因6项特定活动而产生的特定支出享有400%的税收减免;在2013至2018课税年度(2018年后PIC机制将终止),符合条件的企业还能享有不可撤销的将每个课税年度不超过10万美元的特定支出变现的选择权。对于2016年8月1日以及之后产生的特定支出,现金报销转换率将从60%降为40%。
6项特定活动包括了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以及植物品种的注册,在这个名目下,企业可以就自己在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以及审查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张税收优惠以及现金报销。
不过,除了仅仅申请和审查申请之外,企业还可能被要求在相关的注册机构起诉或辩护以保护其知识产权。
比如,对于一个商标申请来说,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一个在先商标冲突,他可能引用该在先商标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理由,就可能会通过异议或请求宣告无效程序将在先商标从注册簿上删除。
而且,假设审查员受理了申请,申请会被公布,以便公众提出异议。如果申请被提出异议,申请人就需要进行答辩,如果答辩成功,申请将会最终获得授权。
据此,在这些程序中产生的费用也可以被视为获取知识产权注册而支出的费用。
基于这样的想法,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最近宣布PIC机制以后将报销在特定IPOS程序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商标异议、无效以及撤销,单方听审等。IPOS的通知没有明确提到专利、外观设计以及植物品种程序,但是这些很可能也包括在PIC机制中,因为PIC机制本来就包括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PIC机制不报销那些在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之前或获得注册或被注册机构驳回之后企业作为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费用。因此,开始或辩护程序必须与注册知识产权程序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