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联合开发’必须中方取得完全知识产权”、“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引进节目不得超过一档”,“黄金档引进节目每年不得超过两档”,“同一档真人秀节目,原则上一年内只播出一季”等,这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中的主要内容。这份通知也被称为史上最严“限洋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无疑是总局鼓励国内节目模式原创的风向标。对此,《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多档国内文化类原创节目的创始人关正文,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认可这个观点,但同时他也强调,“限洋令”而非“禁洋令”,“中国原创需要更好的学习过程,否则本土原创数量再大,也是脆弱的。”
谈原创本土创新离不开国际交流
《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我是歌手》,这些红极一时的“现象级”综艺节目,曾在国内“吸粉”、“吸金”无数,细看之下,却无一不是高价从国外购买的“舶来品”。似乎,目前国内大部分的节目都是引用的国外模式。其实不然。据业内统计,2013年到2015年,已确认正式引进模式和将要引进模式的“韩式”综艺共有21档,打着“中韩联合研发”的节目也至少在8档以上,而这样的数字在全国范围内的节目而言,只是九牛一毛。在关正文看来,中国绝大多数的电视节目一直都是本土原创的。只是在特定的所谓现象级节目群中,才有引进版占比多少的问题。
“客观地说,有大量的引进模式的节目因为本土化没有做好,都淹死在了沙滩上,我们没有看到,所以只能说在现象级节目中,引进版节目的确占有了相当的市场份额。但同时,这些节目品种除了满足观众文化消费的需求之外,也显著地提升了中国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准。尤其是一线节目、一线制作人,在认真研究外方制作规范,创造性地使用先进的制作技术和管理方式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没有这个学习过程,本土原创数量再大,也是脆弱的。”关正文说。
关正文表示,这跟中国的汽车制造业发展过程一样,但也有明显不同。“引进汽车制造中有本土加工的比例要求,但加工不是创作,不是用本土设计进行原部件的替代。文化产品不一样,所有引进版本都必然伴随着大量本土化创作的努力,本土化做得不好的节目很少有成功的案例。这些与外方合作的经验不仅提升了直接参与人的经验,也提升了中国电视制作人整体的视野和经验。这对在新的层次上实现本土原创的突破非常重要,我们今天说要实现高品质的本土创新,已经离不开国际交流。”
谈引进引进模式不打压本土原创
原创也许不需要保护,但需要公平的环境。在关正文看来,这些年本土原创的境况,与其说是受到了引进模式的压制,不如说是受到了广告市场、媒体市场、资本市场综合的整体低估所致。“说实话,发育充分的市场是不是认同本土原创,你很难靠干预去影响。但主流媒体在全世界都不可能是纯粹的市场,在其中仍有人为配置资源的部分,是不是对原创节目给予了公平的待遇,这个原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倒还真是个问题,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总局的通知抓住了核心,这个文件中不但有鼓励方向,还有限制和惩戒措施”,关正文打趣道,这就是家长放狠话,是因为孩子不听话嘛。
近年来,付费采购境外版权的机构越来越多,这也让关正文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行业的进步。“以前总有人提醒说,咱们国家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条并不保护电视节目形态著作权。按照这个说法,各个节目制作机构模仿抄袭国外节目样式制作节目并不会触犯法律。而花钱购买模式的行为,也可以被看作是在进行着不必要的投资。这让我对所有付费采购了境外版权的机构充满敬意”,关正文解读道,“现在,法律保护的范围没有改,总局规定的范围却扩大了。通知原文说,‘各广播电视机构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则,防止抄袭模仿、侵权盗版。’首先,我觉得这一规定应该同样适用于对本土原创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著作权法只保护节目名称而不保护形态独创,那么本土原创除了有兴趣制造标题,谁还愿意研发节目呢?其次,上述通知中‘市场规则’这四个字应该是想囊括现行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外公认的抄袭行为,但界定的模糊仍让人有点提心吊胆。我们知道,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时也是国家对著作权的管理部门。在我们看来,把电视形态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对本土原创电视节目的创新驱动,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
谈发展原创必须赢得互联网+电视
“限洋令”的颁布虽然细致,但目前还只是针对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没有涵盖互联网。但去年就有官方数据显示,综艺节目的大部分观众是在互联网上。所以,在关正文看来,“限洋令”作为导向的信号意义大于实际的品种限制意义。“如今网络自制已经成了综艺节目生产的主力军。互联网视频传播的特点是观众自主点播,既不受供应总量配比的影响,也不受收看时间的影响,这种主动点播的方式是对观众需求评判的直接方式。”
关正文坦言,今年《汉字听写大会》与《中国成语大会》将会大力发展网生节目,同时也会大力发展互联网协同制作的创新型节目。毕竟,互联网拥有着数量急剧增长的观众,他们同样需要更多有益、有趣的内容供给。“对原创节目而言,互联网有着竞争发育更充分的市场活力、有着原创表达更个性的想象空间。主动点播替代被动收看,让文化产品的消费更加便利,让公共文化服务更能满足人民需要,这些文明的进程是不可逆的趋势。只有以优质的内容同时赢得互联网和电视受众,本土原创节目才有资格自证存在的价值。”(韩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