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24期总58期)》显示,近期,该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豆制品,罐头,糕点,餐饮食品等食品370批次,其中10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2.70%。
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中,餐饮食品有5批次不合格:1、汕尾市海珍实业有限公司海丰海珍酒店2016年4月8日售出的流沙包,检出铝和日落黄;2、汕尾市海珍实业有限公司海丰海珍酒店2016年4月8日售出的叉烧包,检出铅;3、阳江市名濠饭店有限公司2016年4月6日售出的白馒头,检出铅;4、阳江市名濠饭店有限公司2016年4月6日售出的蛋香莲蓉包,检出铅;5、广州市新港稻香海鲜火锅酒家有限公司2016年3月2日售出的老虎斑,检出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以孔雀石绿计)。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85批次。抽检依据为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铝、二氧化钛、镉、黄曲霉毒素B1、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胭脂红等指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