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数字联盟(ADA)发表声明称,生产力委员会(ProductivityCommission,以下称委员会)提出的改变澳大利亚知识产权法的建议非常合理,且符合需要。
ADA是澳大利亚代表公共和私营部门利益的非盈利性联盟组织,旨在推进均衡的版权立法。4月29日,委员会发布了知识产权调查报告草案,ADA回应了该草案。
报告草案称:“澳大利亚的版权体系太偏向版权所有者,损害消费者和中间使用者的长远利益。”
委员会还对澳大利亚的版权体系提出以下重大建议:
引入广泛的合理使用条款,使澳大利亚版权体系更加灵活,保护使用者权利不受侵犯
扩大现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安全港条款,惠及其他线上服务提供商
取消未出版作品的永久版权
规定公开出版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出版物。
ADA称其支持委员会提出的以上及其他建议。
ADA提到,去年年末,政府发布了版权修正公开草案,该草案中就包含其中两条建议(引入未出版作品的版权条款和扩大现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安全港条款)。
“我们急切地盼望国会通过该草案,”ADA说。
ADA执行董事杰西卡.科茨(JessicaCoates)说:“如果该草案得以实施,委员会提出的这两条建议将会推动创造和创新,扩大获取知识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惠及所有澳大利亚人。”
杰西卡提到,因过于宽泛的版权法,一些领域无法获取所需材料,包括学校、大学、图书馆、残疾人组织和依靠创新技术的企业等,对于这些领域而言,这些改变尤其重要。
“这些改变将使澳大利亚版权体系同国际先进惯例接轨,保证千万澳大利亚人的日常行为(比如转发邮件、使用最新技术等)合法化,”杰西卡说。
生产力委员会的建议与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知识产权顾问委员会等组织过去提出的建议一致,然而这些建议大多被政府忽视。
这些建议还符合加拿大、新西兰和英国的现行法律,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改变,上述几国会对澳大利亚客户和美国客户一视同仁。
虽然生产力委员声称“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体系忽视了用户权利”,但是政府还是不可能采取所有建议。
堪培拉大学法学院的助理教授布鲁斯.贝尔.阿诺德(BruceBaerArnold)在《对话》上发表的文章中提到:“我们应该确保政府重视这份报告。”(编译自delimit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