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诉谷歌侵权一案定于5月9日审判,然而日前甲骨文提出93亿美元损害赔偿后,该案又被推至风口浪尖。
在长达86页的索赔文件中,甲骨文声称搜索引擎巨头谷歌使用37行Java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包(API)创建其安卓手机操作系统的行为侵犯了其版权。
OceanTomo公司首席执行官詹姆斯.马拉克沃斯基(JamesEMalackowski)在提到“金钱赔偿方式”时,指出谷歌的侵权行为导致甲骨文丢失了第三方许可协议里的许可收入,因此甲骨文应当要求其实际遭受的损害和可能的收益赔偿。
损失评估专家解释说位于红木市的科技公司因Java版权被侵犯应该获得实际损失损害赔偿4.75亿美元和88.29亿美元利润损失赔偿。
马拉克沃斯基说道,“谷歌不实施侵权行为也能搞出安卓系统,这是毫无根据的想像”,还说,如果没有使用被侵犯的Java版权,开发者可能还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将安卓推入市场。“考虑到当时移动市场绝好的窗口期,一点点的推迟都会改变市场生态”。
他进一步说道,如果没有安卓系统,谷歌与移动设备市场很难发生关系,因为谷歌不会直接参与其中。正是基于对这种开发环境的考虑,谷歌并未自己开发,而是未经允许抄袭了甲骨文的JavaAPI。
甲骨文和谷歌直接的知识产权战争已经持续了六年之久,2010年甲骨文提起诉讼称谷歌侵犯其7000行计算机源代码,其中也包含在自己软件平台上复制代码。
2012年5月,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威廉姆.阿尔苏普(WilliamHAlsup)作出有利于谷歌的判决,称根据美国版权法安卓系统JavaAPI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014年5月,联邦巡回法院推翻原判决,称甲骨文被谷歌使用的37行JavaAPI受版权法保护。因此,谷歌申请最高法院审查该案。
然而,2014年12月,甲骨文敦促最高法院拒绝调审此案,称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应该维持,并且谷歌胜诉会延缓软件行业投资和创新,并影响软件行业下一代的发展。
最高法院法官阿利托(Alito)六月份的时候作出对谷歌不利的裁定,拒绝调审此案,这意味着本案将回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继续审理谷歌的合理使用抗辩。(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magaz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