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国家版权局正式同意即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如验收通过,即墨将成为继昆山、张家港之后第三个县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近日,即墨召开全市版权登记工作推进会议。据悉,对验收标准之一的版权数量,即墨将争取到2016年底版权登记数量达到6000件,其中即墨市经济开发区3个月内已完成版权登记400多件。
今年前三个月开发区完成版权登记400件
近日,记者从即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获悉,自2015年10月,国家版权局同意即墨创建版权示范城市后,即墨将利用两年时间全面部署和完善版权工作。到2017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验收,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的要求,其中作品登记和计算机软件登记数量要达到年平均增长10%以上。为此,近日,即墨召开全市版权登记工作推进会议,而经济开发区已经在2016年前三个月完成了版权登记400多件。
“我们的产品从设计到包装都进行了版权登记。”在参观即墨黄酒厂时,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没有进行作品登记时,企业参加产品展览、展销会,觉得底气不足,但自从有了版权登记证以后,产品非常受认可,在博览会评奖时还能优先评奖,确实有良好效益。此外,中科院青岛科学艺术研究院刘晓秋副院长也表示,他们建设的VR花果山、中国海洋科技馆和青岛贝林自然博物馆等重点项目中牵扯很多高度涉及版权的原创作品,以前在作品的陈列、展示过程中,总有种被抄袭、模仿的担心。“但自从市文化执法局对我们进行了版权登记宣传后,我们通过山东省版权登记平台申请了多个项目的版权登记,取得了400多个作品的登记证书,内容涉及角色、场景、原画设计等影像制作的各个方面,还取得了多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刘晓秋副院长说道。据了解,他们还获得了“山东省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的称号。
为市民和企业进行版权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那么,版权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呢?面对人们的疑问,市政府党组成员朱克介绍,版权登记是指作者将其作品(指《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产品设计图纸等)到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中心履行注册登记手续的行为。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它的突出特点就是版权随著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不像取得专利那样还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版权登记则是作者享有和行使版权的重要保障措施,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法律提供一种制度,对与作品创作有关的信息进行记载和公示,载明作品的名称、权利人姓名、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等,从而成为权利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据。
“在数字网络环境时代,作品的复制、修改都变得异常方便,一旦发表就会迅速传播,别人很轻易就可以从你的博客、网站上扒下一段文字,或截取你的摄影作品,进行加工使用,而作品上丝毫不体现作者的姓名。但如果作者在作品发表之前进行了版权登记,则很容易证明版权归属。”朱克说,因此,版权登记对作者主张权利异常重要。
朱克表示,2016年即墨将要完成版权登记6000件的目标,2017年要在这个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也就是6600件以上。据悉,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已经在一些重点企业和各镇设立了版权登记服务站,为市民和企业进行版权登记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