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市场上查获的31种保健食品涉嫌违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通告》,为加强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监管委对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清查《通告》中所涉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涉产品重点进行排查和追溯,对不能提供保健食品来源的经营者(含网络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二是要求经营者全面自查,发现通告中的产品一律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严惩。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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