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7号)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4类食品共10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查样品中,宁夏吴忠市马莲渠乡政府东侧企业宁夏吴忠市国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葵花油,生产日期为2015年04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标准为≤7.5mmol/kg,实际检测为20.7mmol/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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