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2月22日消息(记者郭翔宇通讯员岳志轩)昨天,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广东省移动通讯设备(手机充电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在本次对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4市2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的抽查中,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生产产家均来自东莞,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
据悉,本次抽查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对手机充电器产品的标记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手机充电器产品分别来自东莞市佐奇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虎门众鑫达电子厂,产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包括绝缘要求、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等项目。
目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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