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资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职责,积极应对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农资市场监管的新形势,继续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全面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
《通知》指出,要强化信用约束,切实落实农资主体责任;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能力;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通知》强调,要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组织执法干部深入农村乡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农资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要加强组织完善各部门、各区域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合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监管,推动诚信经营。要加强总结研判工作,及时掌握和研究新形势下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总结经验,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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