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安徽省质监局公布了该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灯及灯具抽查结果,其中4组样品抽查不合格。
本次抽查共在安徽省内6个地区抽取了19组样品,其中,合肥地区11组,黄山地区2组,六安地区2组,芜湖地区2组,铜陵地区1组,亳州地区1组,样品均从生产企业抽取。检验结果为:合格15组,总合格率为79%,不合格4组,不合格率为21%。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灯及灯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细则》。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标志。本次抽查的2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中,有1组存在标志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制造商未在灯上、或在包装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上提供补充信息-灯的电流。
灯功率。本次抽查的2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中,有1组存在灯功率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灯的实际消耗的功率超出额定功率的偏差范围。
初始光效/光通量。本次抽查的2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均存在初始光效或光通量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制造商宣称等同某一规格的白炽灯,但其光通量不符合GB/T17623-2013标准规定值,或光效不符合GB/T17623-2013标准规定值。
谐波电流。本次抽查的2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中,有1组存在谐波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灯具谐波限值没有达到GB17625.1-2012标准要求。
结构。本次抽查的17组其他灯具样品中有1组存在结构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电源接线端子未采取定位或防护措施。灯具安装完成使用时存在短路、触电等安全隐患。
内部接线。本次抽查的17组其他灯具样品中有2组存在内部接线不合格,主要问题是软绞合线的端部镀锡过多,且无措施保证焊料冷变形时夹紧连接件不松动。在灯具使用过程中,存在断路、接触不良等隐患。
选购提醒:
安徽省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检查产品标识,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产品说明书或铭牌上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即CC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
根据需要选购合适的产品,不宜单纯追求低价位,避免误入低价陷阱。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过分偏离正常价格的产品客观上无法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