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起草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范汽车销售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供应商采取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得低于3年,但首次授权期限不得低于5年。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像,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供应商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对经销商有歧视性政策;汽车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其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扣押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等资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