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理事会以及欧洲议会代表就一揽子立法计划达成临时协议后,欧洲商业秘密法改革向前迈进一步。
使欧盟商业秘密法协调一致的新措施包括欧盟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以及非法披露机密信息的惩罚。
一些时事评论员对新措施颇置微词,抱怨称新措施会限制新闻工作者和内部举报人揭露企业犯罪行为。
欧洲议会盗版党成员朱丽亚.瑞达(JuliaReda)称,改革采用了过分宽泛的商业秘密定义,这将为各种滥用敞开了大门。
反对改革的请愿书召集了近50万个签名者。
但理事会表示,对调查性新闻记者没有新的限制,为了公众利益分享信息的内部举报者将受到保护。
9月,负责起草工作的欧洲议会人民党议员ConstanceLeGrip说,立法旨在创建一个有效的保护企业和公司的工具。
卢森堡副首相兼经济大臣埃蒂安.施耐德(EtienneSchneider)说:“现在,成员国关于商业秘密的处理与保护体系以及定义不尽相同。”
他说:“新的文书将让法律明确并给所有欧洲企业创造公平的环境,还将增加他们对推动研究与创新活动的兴趣。”
协议要得到理事会永久代表委员会的批准后才能呈交议会全体投票,之后才能成为法律。(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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