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新授予一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局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累计授权总数达913件。
据介绍,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有86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提交申请的“中科紫金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提交申请的“梦荷”,山东林业大学等单位提交申请的“红雾海棠”,甘肃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提交申请的“黄水晶”等,品种种类丰富,申请人来自全国各地,体现了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展的新成果。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林业局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制定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有效规范了林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和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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