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13类食品2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抽查样品中,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丁公庙企业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大豆油,生产日期为2014年7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酸值(KOH),标准为≤0.20(KOH)mg/g,实际检测为0.42(KOH)mg/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食药监管部门依职责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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