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期抽检13类食品发现,299批次样品中有297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2%;蔬菜及其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粮食及粮食制品1批次,肉及肉制品71批次,酒类2批次,调味品4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冷冻饮品4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1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5批次,焙烤食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57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和指标分别为,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检出酸值超标;河南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亚兴购物中心经营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
国家食药监总局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河南、湖北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此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13家。分别是: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福达食用油调料有限公司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分公司、湖南山润油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沙鸥植物油有限公司、甘肃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双汇集团·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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