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公司试图说服欧洲法院法官,将其旗下KitKat巧克力四块一联的形状注册为商标,但未获成功。
欧洲法院判决KitKat巧克力的形状并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以使消费者将其与巧克力涂层的威化饼联系起来。雀巢并未试图将两块一联的KitKat巧克力注册为商标。
雀巢辩称,即使没有红白色包装或者巧克力上的KitKat字样,KitKat巧克力棒的形状本身也具有显著性。
吉百利力求阻止雀巢获得注册商标,它们之间的纠纷将回到英国高等法院,以做出最终判决,决定雀巢竞争者是否能够在英国销售山寨的KitKat巧克力。
尽管法院未允许该商标的注册,雀巢称其对判决表示满意。
雀巢在6月份遭遇挫折,因为欧洲法院的佐审官称雀巢将KitKat巧克力形状注册商标的做法并不符合欧洲法律,而法院一般会遵循佐审官的意见。
雀巢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集团,吉百利则由美国亿滋集团所有,两家公司对于对方的巧克力产品一直针锋相对。
在雀巢阻止吉百利将其巧克力包装上的紫色阴影注册为商标之后,2010年吉百利决定阻止雀巢将KitKat注册为商标。
2013年,英国商标注册办公室在收到吉百利的申请后,驳回了雀巢在英国保护其巧克力棒的申请。
Rowntree公司在1935年卖出了时称“巧克力脆”的第一批KitKat,形状至今几乎没变,名字后来变为了KitKat巧克力脆,二战后变为KitKat。与其相似的是KvikkLunsj,译为“快速午餐”,于1937年在挪威发售,现在在一些英国商店还有销售。
于1988年收购Rowntree的瑞士公司雀巢,2008年至2010年每年在英国销售4千万英镑的KitKat巧克力。在雀巢收购Rowntree之前,KitKat巧克力为箔包装,外面还有纸质包装,但是现在外面是塑料包装。(编译自theguar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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