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孝感8月13日电(通讯员张俊华)日前,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公诉科因打击侵权盗版,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有功,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据了解,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剑网”行动,对公安机关主动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以及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手段深挖案件线索,确定的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该院公诉科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中,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侵犯著作权案件6件1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件2人,除1起案件因证据不足适用不起诉外,其余全部起诉到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冯某(25岁,湖北省武汉市人,初中文化)、陈某(35岁,浙江省杭州市人,中专文化)、程某(24岁,安徽省池州市人,初中文化)、靳某(24岁,安徽省六安市人,中专文化)、曹某(28岁,安徽省蚌埠市人,初中文化)等5人,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结伙经营网站,租用服务器,私设域名,架设私人网站,在明知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并在互联网上发行、经营的《热血传奇》游戏软件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未经该公司许可,下载该游戏软件,更名为《吉祥传奇》、《如意传奇》等,在架设的私人网站在经营该游戏,并聘用被告人程某管理相关工作,经营额共计360余万元,获利70余万元。同时,被告人靳某于2012年1月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并取名“特步广告总代理”,用QQ号为吉祥传奇游戏私服在zhaoru等游戏私服广告发布站做广告代理业务,并聘用被告人曹某管理相关工作,广告经营额457253.00元。这是一起国家版权局和省公安厅督办的重点案件。
2014年1月20日,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程某、靳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上述5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此案被起诉判刑后,在社会上对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