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共颁发了6个作品奖、4个推广运用奖和4个保护奖。在会上,作家莫言在分享维权经验的同时,也谈到网络作品版权比纸质作品版权更复杂,维权也更困难。随后,大河网记者致电河南省版权局,得知目前省内很少有个人和法人进行网络作品的版权登记。
大师吐槽:互联网时代网络作品维权更难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作家一谈版权,好像就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莫言说。随着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这些观点逐渐得到改变,莫言建议,作家一旦发现哪家网站上转载了自己的作品而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跟他们讨个说法。
莫言还吐槽互联网时代,数字版权比纸质书的版权更加复杂。“比如我写了一条微博、发了一篇博文,被人广泛传播,还被人收录到书里去,是不是涉及侵权?精彩的短信是不是也有版权?”他表示,在发这些作品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注明创作者?否则的话,如果这些作品被广泛传播,被别人编辑成书,再去打版权官司就比较麻烦。
“面对各种新情况,作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希望专家来帮我们想一个办法。”莫言说。
记者打探:郑州少有人进行网络作品版权登记
6月25日,记者致电河南省版权局,以进行网络作品版权登记为由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之前未接到过网络作品的版权登记申请,不过根据规定地址在郑州的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应向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文广新局)提出申请。
随后,记者登录郑州市版权局网站(http://www.zzbq.org/)查询得知,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河南省版权局《关于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郑州市版权协会申请代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批复》(豫版字〔2010〕)1号)文件精神,凡具有郑州户籍的作品著作权人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在郑州辖区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到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处(郑州市版权协会秘书处)申请版权登记。
郑州市版权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络作品属于可以登记的9类作品中的“其他类”,需要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并将需要等级的作品刻盘一并提交,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他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过,我们很少接到网络作品版权登记申请,咨询的都很少,目前进行登记多是影视、漫画之类的”,该工作人员随后补充道。
律师说法:不登记也不影响相关权益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邢俊鹏律师说:版权登记只是一种提前的证据保全措施,登记与否并不影响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相关权益。不过,考虑网络作品传播环境比较复杂,建议法人和个人对比较重要的作品进行登记。(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