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公布洗衣粉(液、皂)类不合格商品名单 杨云寒:若是没了阿里 就见不到假货吗? 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管局: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不合格 重点突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 山东聊城市市场监管局:香蕉、鸡蛋等1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宁夏质监局:1批次防火门达不到标准要求 香港文创业界冀粤港澳大湾区简化知识产权互认 湖南省食药监局: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抽检不合格 甘肃庆阳中院合并审理25起侵害“六神”商标专用权纠纷系列案件 英媒:《叶问3》拟电脑合成李小龙 引版权纠纷 美国瑞纳声明:正品即将登陆中国,必定扫清仿冒 福建甘李片菌落总数不合格 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食品29批次不合格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李前光: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面临时代挑战 知识产权地位不断提高食品机械加强专利意识 河北唐山乐亭大力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教育基地建设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水产制品抽检不合格 湖南湘潭市特产“壶天石羊”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亚马逊早已申请消除加密货币匿名化专利,可追踪交易者 广西南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量质齐升 江苏省江阴力推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 吉林省长春市食药监局抽检18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6批次 “质检利剑”剑指5类重点产品 北京下架9种不合格食品 涉及北京华联北京永辉超市发 甘肃省天水市召开推进非公经济发展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会 种业战争:大北农的彷徨与突围 特斯拉Semi涉嫌专利侵权 遭卡车制造商起诉 甘草片等产品抽检不合格哈药股份称未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2016年进口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合格率较高 涉保时捷、RECARO等品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批次食糖色值项目抽检不合格 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396批次饮料样品2批次不合格 辽宁省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湖南湘潭市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工作 浙江检抽进口韩装一半不合格 BNX等品牌登黑榜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1批次肉制品样品不合格 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护如何成为有高墙的果园 广西贺州市新增11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 英知识产权局就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问题征询意见 发明空调远程控制装置 4青年职工获国家专利 甘肃酒泉阿克塞县召开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会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发布 湖南长沙开福区每万人拥有专利52.51件 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抽检不合格猪肉及白酒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5批次不合格 11批次烘焙电器不合格或会漏电 评论:假鞋之都莆田大数据打假 部分人图便宜知假买假 80后“知商”靠知识产权5年淘金5亿 迪士尼回应万达老总王健林 坚称要保护知识产权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其第三部分“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中,针对性地明确提出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量化标准:“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此举与前不久在全国两会上备受关注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和《职务发明条例》起草中的相关热点问题讨论不谋而合,标志着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之体制机制改革步入新时代。

《意见》第三部分明确指出了:“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这里强调的是“职务发明奖与酬,成果转化在报酬;大河水涨小河流,激励创新当重酬”。而且要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和持续化,故需要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完善奖励报酬制度。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瓶颈之一,在于能否激励重大职务发明及其成果有效转化。而打破这一瓶颈和实现这一希望的主要关键之一,就是为重大科技创新引擎装填核动力燃料,就是给天才之火加灌利益之油;换言之,就是必须明确和落实职务发明及其成果转化的报酬制度包括其合理的量化标准,就是应当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行政诸方面厉行保障职务发明及其成果转化后的报酬激励制度。

职务发明及其成果转化的报酬问题,表面上仅仅关系着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在的职务发明单位之间在经济上的利益平衡,但是在其背后深层次揭示的却是我们国家对于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政策导向,是职务发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之合理分配的法律制度保障,是我国能否有效、持续地激励重大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的生态环境。其影响的不但是我国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有效实现,而且将是未来若干年间我国科技创新产出的数量质量和发展后劲。

一般而言,作为职务发明单位,利益取向往往总是趋向限制或者要求压低职务发明报酬之分配强度,不希望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范尤其是量化规范职务发明奖酬,唯恐因此捆住职务发明单位的手脚,深怕因此损害职务发明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及其经济利益。但是,如果在法律上不明确职务发明奖酬及其量化规范标准,那相对于职务发明人通常处于强势地位的职务发明单位,往往可能使法律上职务发明创造奖酬的原则权益规定变成一纸空文,由此职务发明人的法定职务发明创造奖酬原则权益也就变成镜花水月。

譬如我国专利法早就规定有“一奖两酬”,但一直没能全面付诸实施。据相关调查,我国职务发明报酬中“一奖”落实较多,“两酬”却很少付诸实践。“一奖”只要获得专利权就兑现,而不管是否投入使用以及是否产生效益?而“两酬”实质就是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后的利益分配。“一奖”相对数额较小,“两酬”可能数额很大。从激励效能看,“两酬”作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才可能真正为重大科技创新引擎装填核动力燃料和给天才之火加灌的利益之油,藉以持续激发职务发明人的创造力,形成良好的职务发明生态环境,孕育和催生更多的重大科技创新的发明创造,催生一批驱动发展的战略性科技成果。结合正在进行的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和《职务发明条例》的起草制定,如何从最优化地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从最大化地孕育我国关键技术与核心专利以提升我国整体科技竞争力出发,从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始,迅速建立和完善我国有效、合理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职务发明及其奖励报酬制度,才能真正为我国重大科技创新引擎装填核动力燃料,给我国的天才之火加灌利益之油。(陶鑫良)

(作者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