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叶舟报道:记者从拱北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公布了“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典型案例”,“拱北海关依据商标混淆原则处理进口侵权食品案”等十大案例入选。
拱北海关介绍,去年10月16日,珠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拱北海关下辖九洲海关申报进口687箱梳打饼干、2748箱三文治夹心饼干和2483箱巧克力棒,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发现上述货物的外包装正面使用的均是“Rebisco”商标,在侧面外包装加贴了一张有关商品信息的中文标签,上面分别标明了“乐味口利佰高梳打饼干”、“乐味口利佰高奶油三文治夹心饼干”和“乐味口利佰高脆宝巧克力棒”等品名,中文标签上均带有“利佰高”字样。由于该标签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进口的商品属于澳门朗天洋行注册的“利佰高RBC”商品,根据权利人澳门朗天洋行的申请,2014年10月24日,海关对上述食品实施了扣留。
据介绍,此案是海关妥善处理进口商品知识产权纠纷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因在进口商品上加贴中文标签发生的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正确界定侵犯商标权和合理使用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此案中,拱北海关通过对商标法的正确理解,作出有关进口商品使用中文标签的解释,促成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规范了进口商品中文标签的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何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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