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信息。本期公布的抽检食品共2643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573批次,占97。4%。
本次抽检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生产环节中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28大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验,共抽取样品173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49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在流通环节中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等12大类食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验,共抽取样品913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3%。
多款食品“菌”超标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中在饮料、饮用水、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等食品中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这些指标不合格可能是由于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及包装容器控制不严等原因造成。同时流通环节的运输、储存条件的质量控制也不容忽视,它也是容易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之一。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6批次糕点不合格
本次共检出16批次糕点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脱氢乙酸项目不合格,包括标称广州市绿贝烘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蛋糕、标称广州市国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英式咸方包、标称广州番禺日为食品厂生产的光酥饼、标称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黄金条、标称广州市花都区福光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饼、标称广州麦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粽子、标称广州圆又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圆点馒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水果制品问题多
本次共检出16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氯化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防腐剂加和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总糖、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新红)加和系数、亚硫酸盐(以SO2计)、水分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最好到正规商场、大型超市等经营体购买有包装的水果制品。避免选购颜色异常的产品,最好不要购买色泽特别鲜艳的产品。还需注意的是:打开包装后产品应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产品形态(外观)应基本一致、产品表面附着糖霜应均匀、无皱缩残损、破裂和其它表面缺陷、颗粒表面干湿程度应基本一致;对于糖尿病患者等人群,最好选择那些以功能性甜味剂代替蔗糖的低糖果脯蜜饯产品;对于高盐分产品,或含有甜味剂、防腐剂和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应根据标签有所选择,尤其是儿童,建议适量食用。
3批次调味品安赛蜜超标
本次共检出5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广州市番禺区月华食品厂生产的宝越华柠檬酱(150g/瓶2015-01-03)、标称广州纯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佳鸡味调味料(900g/包2015-3-3)、标称标称广州市臻味宜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调味粉(5kg/包2015-1-22)被检出安赛蜜项目不合格。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出,安赛蜜为食品添加剂,可增加食品甜味的,没有营养,口感好,无热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味道更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