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贷款是银行专业术语。简单地说,就是用专利权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当企业在经营中面临资金瓶颈时,专利质押不失为一条不错的融资渠道,而这条渠道对于核心资产就是手中几件专利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就更为重要了。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将专利权明确作为权利质押的客体开始,专利质押在我国开始有了法律依据。但一直到21世纪初,专利质押贷款的发放寥寥无几。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名单,拉开了政府主导专利质押贷款工作的序幕。随后,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又会同财政部、工信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这凸显了在新形势下,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愈发重要。
如果说国家层面的主要做法是政策引领,那么地方层面则多有配套政策,并辅以真金白银。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有的出台了地方政策,有的设立高额贴息或风险补偿,有的则加强服务体系的搭建等等,都在区域内采取了很多办法。
专利质押贷款经历20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一套基本通行的操作流程,那就是:洽商—评估—签订合同—质押登记。首先,企业与银行洽商对接,就抵押物、贷款额、抵押率形成初步意见;其次,企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专利权评估;再次,企业向贷款银行提交预评估报告及正式报告,审批通过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正式贷款合同;最后,企业会同银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专利质押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对成本的考虑。首先,质押率不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质押率不得超过50%,而实际操作中的质押率更要低一些,大约在35%左右。其次,中间费用不低。一般而言,估值1000万元的专利,经过一系列质押贷款程序,最终到手的贷款金额大约在200万元左右。
对于银行来说,考虑的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前有专利估值难题,后有专利变现难题,形成呆坏账顾虑难消,这就使银行很难真正放开手脚推动专利的放贷。
对于评估机构来说,由于目前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机构的水准参差不齐,对专利的法律风险和估值风险,特别是对市场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还有待提高,成了目前银行和企业难以产生信任的主因,这些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将会限制行业的发展。
专利质押贷款工作做不好,专利的运用链条就不够完善,对创新创业、转型升级都会有一定影响。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不越位,是不能取代市场主体;不缺位,是要能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贴合发展实际,迎合市场需求,解决市场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