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度疫区订购问题牛肉,途经越南由广西走私入境进行销售,4名商贩用此方式走私大量牛肉冻品,近日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武汉市检察院批捕。
武汉市检察院介绍,2012年底,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广州番禺和妻子陈某文聘请何某等人,通过在广州香港等地注册公司,从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等国订购货物。经查,从2013年5月直至案发,他们从境外疫区国家购买牛肉、鸡脚等肉类冻品共计598柜(集装箱)。
武汉海关缉私部门查明,陈某等人购买疫区牛肉时,首先与境外供货商谈好并预付定金,随后境外供货商将货物按陈某的要求发至越南,等陈某支付全部货款后,再联络广西东兴的专业走私运输团伙,委托其将货物从中越边境绕关偷运入境,然后再运至武汉、郑州等地。
据查,2013年12月和2014年4月,陈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将4集装箱、共计116吨的印度牛肉冻品走私入境,并将其中5吨销售给武汉白沙洲冷链市场经营肉类冻品生意的老板戢某。今年2月6日,缉私部门组织专项抓捕行动,陈某、陈某文、何某在广州,戢某在武汉同时落网。
今年3月,此案被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某、陈某文、何某在未经任何报关和检验检疫程序的情况下,从国外疫区购买肉制品的行为,已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戢某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同样涉嫌该项罪名。日前,这4名嫌疑人已被武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李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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