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某成人用品商店负责人,本可以勤劳本分过好生活,却因起了邪念,卖起了假药。今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李某自2010年负责某成人用品商店的经营,药品销售不在经营范围之内。但自2010年开始,李某便通过去广东等地批发或者接受推销途径购进性保健药品进行销售。2013年8月,民警在该成人用品商店抓获李某,当场缴获海狗丸、印度神油、中药增大丸等大量性保健药品。经鉴定,其中一种系假冒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为假药;两种药无中文标识,均未经批准进口,无药品检验标准,按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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