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两大通信设备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公司)对3G市场大蛋糕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过,双方之间的“专利大战”从国内打到国外。日前,华为公司与中兴通讯公司互诉专利侵权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数字通信改变生活
所谓3G,其实它的全称为3rd Generation,中文含义就是第三代数字通信。1995年问世的第一代数字手机只能进行语音通话,而1996到1997年出现的第二代数字手机便增加了接收数据的功能,如接收电子邮件或网页。第三代数字通信与前两代的主要区别是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
国际电信联盟(ITU)确定3G通信的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分别是W-CDMA(宽频分码多重存取)、CDMA2000(多载波分复用扩频调制)和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接入)。其中,TD-SCDMA标准是由中国第一次提出并在无线传输技术(RTT)的基础上与国际合作完成,成为全球3G标准之一,标志着中国在移动通信领域已经进入世界领先之列,也是中国对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贡献。
如今,随着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3G通信几乎融入每个人的生活,3G通信市场规模已达数万亿元。相对于3G通信,4G通信技术的信息传输级数要高一个等级,对无线频率的使用效率比第二代和第三代系统都高得多,且抗信号衰落性能更好。除了高速信息传输技术外,4G通信还包括高速移动无线信息存取系统、移动平台技术、安全密码技术以及终端间通信技术等,具有极高的安全性。2013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放4G牌照,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向4G时代。
“专利争夺”遍及全球
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两家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即使在世界范围内,这两家企业也是行业领先企业。“有市场就有竞争”,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可以说是直接的竞争对手,特别是在迈向全球的发展进程中,两家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此爆发的“专利大战”备受瞩目。
2011年4月,爱立信公司率先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对中兴通讯公司提起侵权诉讼,指控中兴通讯公司侵犯其涉及GSM及WCDMA的一部分专利。几天后,中兴通讯公司反诉爱立信公司,双方的专利战升级。
随后,华为公司加入这场诉讼,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公司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公司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华为公司首席法务官宋柳平称,起诉中兴通讯的目标是“终止中兴通讯公司对华为公司知识产权的非法使用,并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使华为公司的技术能够以合法的方式得到使用”。宋柳平表示,“为了保护创新成果以及在欧洲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华为公司不得不采取此次法律行动。”
据媒体当时报道,华为公司称曾多次邀请中兴通讯公司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未获得成功。一方面,华为公司没有得到中兴通讯公司实质性的回应;另一方面,华为公司在发现中兴通讯公司数据卡产品非法使用华为公司注册商标后,向其发送了要求停止侵权函,但中兴通讯公司并未终止侵权行为。
对于华为公司在国外提起的诉讼,中兴通讯公司回应称已向欧盟请求撤销华为相关商标,并在法国提起相关专利无效的程序。作为反击,中兴通讯公司在国内对华为公司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互诉侵权抢占市场
2011年4月29日,中兴通讯公司以侵犯“一种连续资源分配信令的生成和解析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200710181060.8)、“一种应用于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数据传送方法”(专利号200510101074.5)及下行导频初始位置的映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200810008660.9)3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华为公司起诉至深圳中院。
据了解,中兴通讯公司起诉华为公司侵犯专利权的上述3件专利均被3GPP(The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iect,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采纳,作为3GPP标准。作为准4G主流通信技术,TD-LTE(Time Division-Long Term Evolution,时分长期演进技术)是一种具有广阔市场发展空间的、专门为移动高宽带应用而设计的无线通信技术,TD-LTE必须符合3GPP标准。
中兴通讯公司认为华为公司制造、使用TD-LTE系统设备,并开展规模技术试验的行为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华为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合理费用。
华为公司随即也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称中兴通讯公司侵犯其拥有的“一种无线网络通信装置”(专利号200610058405.6)、“通信系统中序列分配方法、序列处理方法及装置”(专利号200780001879。X)等4件发明专利权。同样,这4件专利也全部被纳入3GPP标准,应用在TD—LTE技术方案中。
华为公司认为,遵循3GPP标准协议的TD-LTE通信系统都将必然使用其上述专利技术,根据TD-LTE规模测试无线网络设备规范的要求以及中兴通讯公司官方网站中显示的内容,中兴通讯公司的TD-LTE系统设备完全遵从3GPP标准协议,使用了华为公司的上述专利。中兴通讯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华为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华为公司称,其多次要求与中兴通讯公司进行专利许可谈判,但中兴通讯公司始终不愿与其进行实质性谈判,且继续未经许可而使用其专利技术,即: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相关通信系统产品。华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中兴通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合理费用。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认为,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均有数以万计的专利,一两场专利官司的输赢,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十分有限。中国企业在走向全球化过程中,相互协作很重要,这样才能让技术和知识传播得更快。
目前,华为公司与中兴通讯公司之间涉及这7件3GPP标准专利的7起案件都还在审理中。中国知识产权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记者 祝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