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星公司在与苹果公司的专利诉讼中再次败北,双方之间的争斗还在继续。而每一次天价的赔偿金额都会撩拨起敏感的知识产权神经。事实上,自从史蒂夫·乔布斯用iPhone重新定义智能手机之后,苹果和谷歌、三星、微软、诺基亚、摩托罗拉、LG、HTC、华为、中兴、联想、小米等大大小小的中外科技公司的明争暗斗就未曾淡出人们的视线。
毫无疑问,参与到专利战的公司都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都强调创新的作用。然而,所谓的“创新”途径并不完全相同。很多公司的创新是模仿性创新,寻求和苹果产品的同质化,注重控制成本,提升性价比,薄利多销。而苹果式创新是开拓性创新,投入大量智慧和资本,力求与众不同,形成独特的苹果文化,创造巨额利润。可以说,创新是苹果成功的基石,是苹果的立命之本,是苹果的灵魂。2012年,三星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785亿美元,利润达到206亿美元;苹果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565亿美元,利润达到417亿美元。笔者注意到,在营业收入比对手低200多亿美元的情况下,苹果公司的利润却比三星公司多了200多亿美元,这种差异正是苹果式创新的价值所在,也是苹果的核心利益所在。
苹果公司对于创新的态度,决定了其对“山寨者”的态度。在苹果眼中,专利是创新灵魂的“守卫者”,山寨是腐蚀创新灵魂的“毒药”,允许山寨泛滥意味着每年拱手送出200亿美元的利润。正因如此,当史蒂夫·乔布斯看到山寨iOS的安卓系统时,才发出“如果需要,我将拼尽最后一口气,花光苹果的400亿美元里的每一分钱去彻底打败安卓,因为它是一个盗窃去的产品,我愿意去抗战”的吼声。因此,HTC、三星、谷歌等安卓阵营的代表被苹果挥舞专利大棒请上了被告席。事实上,苹果想要的不仅仅是几十亿美元的赔偿,还有北美和欧洲市场上安卓系列产品的全面禁售。
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苹果公司拥有的美国专利数量约为4000件,而三星公司拥有的美国专利数量约为4万件。实力对比看似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是什么让苹果公司如此自信地站在专利战的暴风眼中心?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苹果公司的专利与主要产品高度契合,苹果把90%的专利部署在智能手机、音乐播放器和个人电脑三大产品系列上,绝不在整个行业中“撒胡椒面”,这使得苹果专利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针对性极强。一旦其他企业模仿,很容易侵犯苹果的专利权。第二,苹果公司注重用户体验的创新,获得大量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进入市场较晚,苹果公司几乎没有移动通信行业的基础专利。但是,苹果公司很清楚自己在用户体验方面开拓性创新的价值,“圆角矩形”“滑动解锁”“手势操作”等一大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丰富着苹果公司的专利库,逐步形成智能手机领域的应用壁垒,当三星等其他企业试图改善用户体验时,忽然发现很难绕过苹果的专利壁垒。在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中,很大一部分的专利不是通信领域的基础专利,而是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反观三星公司,其专利多为通信领域的基础专利和标准专利,在诉讼过程中受到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的约束,无法充分发挥功效。
随着国内智能手机市场潜力的进一步挖掘,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苹果和三星的专利战仍将继续。而苹果公司的发展经历也给了我国众多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智能手机生产厂商很大的启示,唯有重视自主创新,加强科技研发,做好专利部署,才能占据行业领域的主导权。(高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