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议者可于5月10日前提出申诉
昨天,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称“运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东莞市201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初步考核结果”。数据显示,726家被考核的维修企业中有51家被评为B级,即为不合格级别。
该局称,上述结果并不是最终考核结果,通过整改评级还可以上升,而整改的期限是3个月,完成后需报企业所在辖区交通运输分局验收。
今年不合格企业减少
根据交通运输部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市实际,东莞市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726家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在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
据介绍,东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来表示。也就是说,AAA级为“优良”,B级为“不合格”。
运管局称,对于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他们将给予其维修资格降级处罚;质量信誉明显不合格的,该部门将取消其经营许可资格,勒令其退出东莞的汽车维修市场。
该局车辆技术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初步考核中的B级企业数量明显减少。
从考核结果来看,汽车4S店、大型维修厂令人满意,而一些小修理厂、修理店则存在着人员素质低下、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差的情况,显示这些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据悉,初步考核结果的公示期限为见报之日起15天,有异议者可于5月10日前向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技术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周睿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