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的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统计调查对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共计1.0681万家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将按照有关制度编制统计调查问卷,提供统计调查样本基础数据,并与地方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进度、经费等事项;由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发放、回收统计调查问卷,经核查无误后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复核汇总。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统计调查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完成统计调查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严格经费管理,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的完整、全面、准确。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据悉,为开展好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下发通知,对统计调查内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调查安排等事项作了明确说明。(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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