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2012年上半年,美国共发起337调查29起,比上年同期的30起略降3.3%。其中,涉华337调查11起,同比下降26.7%,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比例(37.9%)比上年同期(50%)下降12.1个百分点。
2001~2012年各年度上半年,美国共发起337调查228起,且总体呈曲线上升态势。其中,涉华337调查83起,占比36.4%(见图)。
涉及中国的调查案件最多
上半年,在美国发起的29起337调查中,涉及中国台湾的案件共14起(1起案件可能涉及多个国家(地区),下同),占比48.3%,列首位;其次为涉及中国大陆的案件,11起,占比37.9%;日本为9起,占比31.0%,居第三位。此外,还涉及韩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瑞典、芬兰、法国等18个国家(地区)。
从2001~2012年上半年各年度涉华337调查案件看,2001和2002年上半年均无涉华337调查,2003~2010年上半年分别为6起、2起、5起、7起、10起、8起、6起和11起,2011年上半年为15起,2012年上半年为11起。
涉案产品仍以电子信息产品为主
在2012年上半年美国发起的29起337调查中,涉案产品分别涉及电子、轻工、医药、机械以及化工5个行业。其中,涉及电子行业的产品最多,达19起,占比65.5%;其次为轻工行业,5起,占比17.2%;涉及机械行业的2起,占比6.9%;涉及医药和化学工业的均为1起。
涉华的11起337调查分别涉及电子行业(5起)、轻工业(3起)、机械行业(2起)以及化学工业(1起)。涉案产品分别为:集成电路,运动康复设备及其组件,蓝光唱片播放器,电子壁炉及其组件、同类产品制作过程手册等,激光打印机用墨盒及其组件,带照相功能的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他手持摄像和传输设备,可调光节能荧光灯,油墨应用设备,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橡胶树脂以及电子成像设备。
专利侵权仍为主要诉由,占比近九成
上半年,美国发起的29起337调查因单独侵犯专利权而被起诉的最多,达25起,占比86.2%。其他诉由还包括单独侵犯商标权,共同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不公平竞争,单独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共同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
专利侵权一直以来就是美国启动337调查的最主要诉由。1972~2008年,在美国对全球发起的669起337调查中,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启动的达506起,占比高达75.6%;2009年,在美国对全球发起的35起337调查中,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启动的达31起,占比88.6%;2010年,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启动的337调查55起,占比高达98.2%;2011年这一比例仍高达95.7%。
涉华企业主要来自粤、沪、闽、浙、鲁、苏
上半年,在11起涉华337调查中,有1起案件美方虽将中国作为原产地调查国,但并未将中国出口企业列为强制应诉方。而在10起将中国企业列为强制应诉方的案件中,涉案企业共涉及中国6个省市,分别为:广东(6起)、上海(4起)、福建(2起)、浙江(2起)、山东(1起)以及江苏(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