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并完善相应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在通过对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开展抽查,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者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主体,达到规范生产经营、震慑违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的目的。
《通知》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为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国家监督抽查由农业部组织,侧重对产品覆盖范围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风险隐患较大的农产品及“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省级重在对规模化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相应的农产品抽查,地县级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规范化、产地准出的监督检查和相应的农产品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抽样、检测、处置等工作。加大经费投入,监督抽查所需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强“检打联动”,对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加强部门协作,对于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移交。
近日,农业部即将全面开展2012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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