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哲)“去年国务院就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制定了一个长效机制。”3月7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这一长效机制是在前年10月到去年6月连续9个月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是为了改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
陈德铭指出,为了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行动能够长期坚持下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成立了一个常态化的领导机构,这个机构由王岐山副总理任组长,组成单位有29个部门,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这一长效机制对今后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去年年底,国务院37号文件明确了这项长效机制的12项具体工作措施,包括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行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完善保障工作等四个方面。长效机制还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包括把对一些假冒伪劣行为的行政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规定、研究刑法的修改、降低侵权假冒犯罪的刑事责任门槛,以及推动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还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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